南非水资源分类体系立法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下部》第1883页(236字)

1998年南非《水法》规定:(1)主管部长应尽快规定一项对水资源进行分类的体系。(2)水资源的分类体系应当包括:制定水资源不同等级的导则和程序;对每一等级的水资源,应当:制定确定其储备量的程序;制定旨在满足用水户对水质的切实可行的要求,应不致显着改变天然水质的特征;规划河道或陆上活动的用水,对这些活动应加以控制或禁止,以便水资源能够得到保护。提出部长认为必要的,有关水资源开发、利用、保护、保持、管理和控制的其他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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