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自来水设备试验立法
书籍:世界农业法鉴下部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下部》第2010页(280字)
台湾《自来水用水设备标准》第5章试验中规定,排水与通气管线装妥,在卫生设备未安装前,应作水压试验或气压试验;气压试验时,将空气压入试验的系统后,直至各部分平均受到每平方公分0.35公斤,持续15分钟而不漏气,方为合格。还规定,用水设备与卫生设备其设计应于施工前,送请当地自来水事业机关核准。其所使用材料样品,应在施工前,送请当地自来水事业单位查验合格,方可使用。用户管线装妥后,在未覆土或粉刷之前,应申请当地自来水事业单位进行通水压力试验。其试验水压为每平方公尺10公斤,试验时间至少为30分钟不漏水为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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