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动物贸易卫生法典简介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下部》第2054页(838字)
《国际动物卫生法典》由国际兽疫局兽医法规委员会起草、编写。国际兽疫局(OIE)也称为国际动物流行病办公室。成立于1924年1月25日。其前身是国际兽医师会议。国际兽疫局总部设在法国巴黎。到1995年已发展到138个成员国。国际兽疫局集中了一批世界上一流兽医专家,设立了6个专家技术委员会,研究制定各种兽疫的预防诊断和控制方法,为全球兽医卫生工作提供了许多标准化和规范化的技术资料,极大地推动了世界各地动物流行病的防治工作,有力地促进了动物及动物产品的国际贸易,为世界各畜牧业的发展和保护人类健康和食品卫生事业作出了很大贡献。《国际动物卫生法典》是国际兽医局兽医法规委员会在收集各成员国有关法规资料基础上,于1968年制定的。之后,随着各成员国兽医技术法规和规章及其他情况不断变化,该委员会不断对《法典》作了修订,到1992年已修订了6次,使之更臻完善。《国际动物卫生法典》是目前全球动物检疫、防疫工作的权威法规,是国际兽疫局各成员国的行为准则,也是非成员国(或联系国)的重要参考法规。法典现由6个部分组成。第1部分总则,在对法典中专用术语和常用词语作出严格定义、释义后,对兽疫局及其成员国的兽医行政部门在通报疫情、国际贸易中必须遵守兽医卫生规则,进口危险性分析、进出口运输途中应遵守动物卫生方面的规定条例和工作程序、建立口岸检疫机构和隔离检疫站等方面的义务和责任作了明确的规定。第2部分对防治A类动物传染病作出了具体规定。第3部分对防治B类动物传染病作出了规定。第4部分对国际贸易中通用的诊断方法和卫生防治总则及人工授精中心精液与胚胎管理、病原及昆虫消灭、动物运输等作出具体规定。第5部分对国际兽疫局实行国际卫生证书制度和国际兽疫局批准的国际统一检疫证书格式作出规定。第6部分公布了国际兽疫局及成员国确定的动物流行病分类名单。分为A、B两类,其中列入A类为危害严重、传播迅速的传染病,包括口蹄疫、禽流感、非洲猪瘟等计15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