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外国人土地权利许可立法
书籍:世界农业法鉴下部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下部》第2175页(218字)
韩国《外国人土地法》第5条规定:(1)外国人或外国法人欲获得有关土地的权利(抵押权除外)时,应依据总统令的规定取得内务部长官的允许;(2)要想不受前项规定的限制,在总统令规定的地域内以1户1所住宅为限取得600平方米以下供自己居住用土地的权利,只能按总统令的规定以前项申报为之;(3)对国防、产业和其他公共目的有必要时,可按总统令的规定不给予第1项规定的许可或在许可上附以条件或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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