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出口粮食重量标准管理立法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下部》第2212页(264字)

1986年11月28日,国家经委、经贸部、交通部、国家商检局、国家计量局发布《出口粮食重量管理暂行办法》。办法由7章24条组成。具体包括装包、储运装卸、交接、计量、商检等主要内容。该办法适用于包装运输至口岸后散装出运的玉米、大豆、杂粮等粮谷。该办法规定,各有关部门要各负其责,共同做好粮食出口工作,保护出口粮食重量标准。凡违反本办法规定,造成重量不准,产生严重后果的,要查明情况追究有关部门领导及当事人的责任,并按有关规定予以经济处罚和行政处分。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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