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人文自然保护形式立法
书籍:世界农业法鉴下部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下部》第2237页(277字)
联合国《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第22条规定,世界遗产委员会提供的援助可采取下述形式:(1)研究在保护、保存、展出和恢复本公约第十一条第(2)和第(4)款所确定的文化遗产和自然遗产方面所产生的艺术、科学和技术性问题;(2)提供专家、技术人员和熟练工人,以保证正确地进行已批准的工程;(3)在各级培训文化遗产和自然遗产的鉴定、保护、保存、展出和恢复方面的工作人员和专家;(4)提供有关国家不具备或无法获得的设备;(5)提供可长期偿还的低息或无息贷款;(6)在例外并具有生死原因的情况下提供无偿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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