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麦生活废物处置立法
书籍:世界农业法鉴下部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下部》第2445页(216字)
在丹麦,生活废弃物被认为是家庭排出的普通垃圾和工业部门排出的类似垃圾。根据法律规定,区议会随时都可以要求组织联合行动,将这种垃圾运走,所有住户都必须参加这一联合行动,并有责任支付其开支。在超过1000居民的住宅区内,区议会有责任组织清除生活废弃物的联合行动。如果有强制全市义务联合清除垃圾、清扫环境命令,则区议会有权拟定详细指令,特别是对垃圾箱及其用途、垃圾箱的排空及垃圾的清除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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