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典危险废物出口立法
书籍:世界农业法鉴下部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下部》第2462页(180字)
瑞典《危险废物条例》规定,为了人体健康和环境保护,废弃物应以在瑞典最终处置也能被接受的方式进行最终处置。取得特别许可证的,方可从瑞典出口危险废物。由瑞典环保局决定进出口许可事宜。环保局应当向由本条例所提到的委员会提供有关决定的副本。为了确定许可证,环保局应当取得有关危险废物的出口及所要进行的处理方面的信息。
上一篇:瑞典危险废物处理立法
下一篇:世界农业法鉴下部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