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动物鸟类管理权力立法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下部》第2507页(270字)

香港《公众卫生(鸟兽)条例》规定,为本条例或依其制定的规则以及为了确定本条例或任何规则的条款或者任何依其颁发或制作的执照和信用证的期限或条件是否正在或已经被遵守,署长、高级兽医及一切兽医、兽医助理、卫生主任或督察,可以在白天的任何时候进入,如果必要的话,当着警官的面,破门而入一切房屋,但是完全用作住房的房屋或房屋的一部分除外。一切妨碍或对抗署长、高级兽医、一切兽医、兽医助理、卫生主任或督察行使本条例或依其制定的规则授予其权力的行为构成犯罪,经简易程序判处罚款5000元,并监禁3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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