屠宰前的检验和选择
出处:按学科分类—农业科学 中国轻工业出版社《肉类工业手册》第83页(1397字)
(一)屠宰前的检验
1.入场检验
运到屠宰场的牲畜,在未卸车之前,由兽医检验人员向押运员索阅牲畜检疫证件,核对牲畜头数,了解途中病亡等情况,如检疫证上注明产地有传染病疫情及运输途中患病、死亡的很多时,应对这批牲畜采取紧急措施,隔离观察,并根据疫病性质,按现行“屠宰牲畜及肉品卫生检验规程”分别加以处理。经检查核对认为正常时,允许将牲畜卸下车并赶入预检圈休息。同时,兽医人员应配合熟练工人逐头观察其外貌、步样、精神状态,如发现异常时,应立即隔离,待验收后详细检查,或送往急宰。正常的牲畜准许赶入预检圈,但必须分批、分地区、分圈饲养,不可混杂。进入预检圈的牲畜先饮水,经2~4h后逐头测量体温,再详细检查其外貌和精神,正常的牲畜,可转入健康牲畜饲养圈,并按肥瘦程度分圈进行饲养管理。
2.送宰前的检验
经过预检的牲畜在饲养场休息24h后,再测体温,并进行外貌检查,正常的牲畜即可送往屠宰间等候屠宰。对圈内的牲畜进行宰前检验,看有无离群现象,行走是否正常,被毛是否光亮,皮肤有无异状,眼鼻有无分泌物,呼吸是否困难,如有上述病状之一的,应挑出圈外检查。一般观察后再逐头测量体温,必要时检查脉搏和呼吸数。有可疑传染病时,应作细菌学检验。确属健康的牲畜方准送去屠宰。
(二)检查的方法
1.运动时的检查
通常在装、卸时或驱赶过程中,进行运动状态的检查。检查者通常站于通道一侧,进行观察。健康的畜禽精神活泼,行走平稳,步态矫健,两眼前视,触动尾根有力,以手按摩腰部呈有力反应,并很敏感;而病畜则表现精神沉郁或过度兴奋,低头垂尾,弓腰曲背,腹部蜷缩,行动迟缓,步态踉跄,走路靠边或跛行掉队,检查时看到上述表现的病畜禽应标以记号,加以剔出。在运动状态检查时,须注意畜禽的叫声,对行动时呻吟、咳嗽或发出异常鼻音者应随时剔出。对鼻镜干燥或呈三角形者、鼻孔有液体流出或者有水泡者以及蹄冠部有蹄壳脱落现象者,应立即剔出。
2.休息时的检查
畜禽在车船或圈舍围栏内休息时,可作检查,检查内容包括睡的姿态、毛色及呼吸状态等。有的病畜禽被毛粗乱而无光泽,尾及肛门处沾有粪污。有的病畜如猪、牛,要观察鼻盘、乳房状况,蹄冠有无水泡及蹄壳是否脱落。
3.喂食饮水时的检查
此又称“验食”检查。检查畜禽食欲,如大口吞咽、反刍、食之倾槽而光者为健康畜禽。病畜或可疑病畜,如猪,勉强驱赶上槽,也不爱吃食,有时吃几口就后退,有的猪吃了半天肚子仍然瘪瘪的,这类畜禽就应剔出再行个别检查。
4.检温
畜禽的高热,很可能是传染病的反应,也有“应激”反应而引起的无名高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