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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纪公司和独立经纪人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北京出版社;北京出版社出版集团《金属交易手册》第228页(1245字)

本部分介绍对经纪人的管理要求。有关管理机构的问题已在第11章作了说明,而对合约的清算规则主要集中在第13章介绍。

商品经纪人为了自身的利益在LME同金属客户或投资者进行交易。经纪公司受FS法(1986)和FSA(SIB/FSA)、LME及LCH的规则的规范与约束,它们的交易人员及关键职员都应按FS法(1986)的要求经过管理机构的授权及注册登记。公司必须拥有良好的体系、控制机制及完善的内部控制。而这些都会经常受到FSA及公司内部负责“协调的高级”职员的审议,这些高级职员的职责还包括直接同管理机构进行联系,从而确保全体公司人员及交易者能够遵守大量的规则及行为准则。LME的全部合约必须被记录并打上时间戳记。

LME的清算会员也必须是LCH的会员。为成为LCH的会员,LME的经纪公司必须提出正式的申请,而后由LCH的风险管理委员会对申请进行评议。该委员会把其建议提交给清算所的董事会,由董事会最终决策是否接纳该会员。

提出申请的公司要接受评估,以确保它们:

·有完整的业务及财务实力;

·达到了资本充足率的最低要求;

·可以被授权作为一名会员来开展业务;

·已经是LME的会员(注意:与LME的要求相同,因此一方的出现必须附带上另一方,反之亦然);

·能很方便地与之取得联系,并且能够快速调拨资金;

·拥有一个场外办公场所,从而能够迅速提供精确的资料。

如果被接纳,提出申请的公司必须在一份约定了会员资格条款的会员协议书上签字。会员应支付申请费用及每年的会费。如果申请被拒绝,还存在上诉程序。风险管理委员会不断对会员进行监控及审议,它可能会随时对会员提出提高其会员资格条件,或要求其提供额外的资金或担保。

通常,如果一个经纪公司拥有良好的内部控制机制,则LCH、LME或管理机构(FSA)对其的审查过程就会显得非常简单。相反,如果一个经纪公司的内部控制混乱无序,则将会对其施加严格的限制。

独立经纪人:对经纪公司进行指导、管理,或为经纪公司工作的独立经纪人也必须向FSA申请以获得授权。实际上,这一过程已经是深入一步了,在任命董事之前,公司就必须向FSA申请同意任命该人为董事。独立经纪人必须通过管理机构的考试,除非他们由于过去的经验和能力而被免除此项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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