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币折算概述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企业管理出版社《涉外会计实用手册》第739页(4131字)
随着战后生产和资本的国际化,世界经济日益走向一体化,跨国经营成为当今世界经济活动的普遍现象。企业生产经营、理财活动向海外扩展的结果,必然要求会计信息也随之在国际间流动。然而,名国会计的计量单位一般都是本国的货币。因此,对于具有跨国业务的企业来说,除非它将其业务所涉及的不同货币计量单位都折算成同一种量度(即外币折算),否则,就无法综合地反映其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就会影响会计信息的国际化。可以这样认为,在某种程度上,外币折算可以说是国际企业会计中首先要解决的问题。
一、外币折算的必要性
外币折算是国际会计领域中的一个重要课题,特别是70年代以来,它一直是会计界关注、论争的热点。它的重要地们可从其必要性中反映出来。
(1)为了记录外币交易。外币交易一般都需要同时以外币和折合的本国货币来进行“双重记录”
(2)为了汇总报告国际分支机构的业务。分支机构的业务通常由总机构来周密地计划、管理和控制的。由于分去机构和总机构是同一整体中的不同组成部分,因而,只有将各分支机构的经济和财务活动进行折算,总机构才能对会计报表项目加以汇总反映并对各分去支机构进行控制。
(3)为了报告国外子公司的业务。子公司不同于分支机构,它作为个别的法律主体存在,享有更大的自主权。然而,母公司通常需要编制合并的财务报表,以便使其股东及债权人取得包括国外子公司在内的财务资料,从而了解整个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而编制合并报表的先决条件是把国外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中所采用的计量单位统一折算为同一货币单位。此外,母公司为监控国外子公司的经营绩效,或对此子公司与子公司之间、子公司与母公司之间的会计信息,也要求这些会计信息具有同一基础,即相同的货币计量单位。
(4)随着国际投资业务的不断扩大,设在某一国家内的独立经营的公司,也日益需要将其会计信息传送到另一国家内的潜在使用者手中。例如,当一家公司想在国外发行股票、债券,以期从国际资本市场上筹集资金时,需要把其财务报表的语言部分翻译成各主要使用者集团的语言,同时折算全部货币金额。
二、外币折算有关概念
外币折算就其实质而言,是一个计量单位的变换过程,即对既定价值的重新表述而不存在货币价值量的变化。因而,外币折算一般应遵循的原则为:只改变计量单位的符号,而不改变计量项目的属性。在介绍外币折算所引起的一系列会计问题及其处理之前,我们先来熟悉一下与外币折算有关的一些基本概念。
1.外币与外币交易
根据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第52号公告《外币折算》(1981年12月发布),规定外币、外币交易的依据是企业主体的“功能货币”。所谓“功能货币”是指“该主体从事经营活动的主要经济环境中的货币。”也就是说,在本国境内从事经营活动的本国公司,其功能货币就是本国货币,至于某一公司在国外的子公司或分支机构的功能货币的确定相对来说要复杂些,这将在本章最后一节中加以详述。功能货币确定后,企业在经营活动中使用的其他货币都是外币,而外币交易与就是以非功能货币计量的交易。
2.兑换和折算
“兑换”和“折算”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前者是指不同货币之间的实际交换,如把债权结算中收到的外币换成本国货币,或把本国货币换成偿债所需的货币,这些都是实际发生的实物交换,属于国际汇兑问题;后者则是指把交易中或报表上的一种货币计量单位重新表述为另一种货币计量单位,即不涉及货币的实际交换,而只是会计上的一种处理程序,属于国际会计的问题。
3.外汇市场与汇率
外汇市场是从事外汇买卖的场所,即指经营不同货币间兑换交易的商业银行和专门从事外汇交易的经济人市场。其交易方式主要有:现期、直接远期、调期市场、复远期等等。在所有这些交易中,外汇汇率始终起着媒介的作用,它既可以表达每单位外币可兑换的本国货币金额,也可表述每单位本国货币可兑换的外币金额。如果外汇汇率是固定的,则外币交易或外币换算过程可简单按这种汇率进行。然而,随着1971年布雷顿森林协议体制的崩溃,固定汇率被废止,从此,世界金融市场出现了难以预测和控制的浮动汇率制。
在浮动汇率制下,可兑换货币的外汇汇率主要是受到影响外汇市场供需关系的复杂因素的作用,很不稳定,从而使外币换算过程中出现了外汇选择问题。这种选择一般取决于外汇交易方式。在现汇交易中所使用的汇率称为“即期汇率”,它是指交割期在两天以内的现汇交易市场上的外汇汇率,主要取决于成交量、通货膨胀,对某一种货种的季节性需求以及套汇等因素。而在其汇交易中使用的汇率则为“远期汇率”,是指由经纪人和客户事先约定的将在未来一定时日据以交割的外汇汇率。
远期汇率与即期汇率在外币折算中是两个重要的概念。远期汇率与签订期汇合同时的即期汇率可能相同,也可能不同。如果远期汇率高于即期汇率,其差额称为“升水”,反之,其差额称为“贴水”。升水与贴水通常可按高于或低于即期汇率多少点(points)表示,即:
其中:P(或D)表示升水(或贴水);
FR表示期汇合同签订日的远期汇率;
SR表示同日即其汇率;
N表示期汇合同的月份数。
上述公式可用来确定远期汇率。假定升水或贴水的唯一原因是两国货币间的利率之差,那么:
即:FR=SR(rLC-rFC)(N/12)+SR
其中:rLC表示本国利率;
rFC表示某一外国利率;
4.折算汇率与折算损益
上面提到,在外汇汇率固定的情况下,外币折算过程十分简单。然而,在浮动汇率制下,外汇汇率却经常反复波动,由此,必然引起外币折算中的利得和损失(汇兑损益),这样,这使得在会计上对跨国经营活动的计量、记录和评价等各方面都变得复杂起来。其中两个最主要的问题是:①应该选用什么汇率把外币金额折算为本国货币金额?②如何处理折算损益?
关于该用什么汇率把外币金额折算为本国货币金额的问题,实际上是要正确选择用于折算的外汇汇率。虽然现实世界中对外汇汇率的分类多种多样,但就国际会计中用于折算目的而言,可归结为三种汇率。一是现行汇率,这是财务报表日期的通行汇率,例如,对于采用日历年度的企业来说,就是12月31日的实际汇率。二是历史汇率,这是指最初取得外币资产或最初承担外币负债时的通行汇率。三是平均汇率,它是指现行汇率或历史汇率的简单平均数或加权平均数。由于平均汇率不过是现行汇率或历史汇率的变形,因此,实际上只有两种汇率,即现行汇率和历史汇率。
在外币折算的会计处理中,这两种汇率具有不同的影响。如果采用历史汇率,财务报表上不会出现外币折算损益,也就是不会由于两个报告期之间折算汇率的波动而使外币金额的功能货币(如美元)等值出现增减。但是,如果使用现行汇率,财务报表上将形成折算损益。例如,假定美国某母公司在国外的子公司以1,000外币(FC)取得一项存货。当时的汇率是FC4=$1。这项资产将200美元列示在美国母公司的合并报表上。如果下一会计报告日期,汇率为FC5=$1,那么尚未脱售的该项存货的美元等值将如何反映呢?在采用历史汇率的情况下,该项存货仍以250美元列示在这一期财务报表中。而在采用现行汇率的情况下,该项存货只能以200美元来列示,这就产生了50美元(FC1,000/4-FC1,000/5)的折算损失。
还应当指出的是,上述折算损益与交易损益有所区别,尽管它们同属“汇兑损益”这一科目。交易损益是指对企业发生的外币交易进行折算所产生的交易调整额,主要可分为“未实现交易”损益和“已实现交易损益”。前者是由于在交易实际结算之前编制财务报表需要对外币交易按有关汇率折算而产生的;后者是由于记录原始交易时应用的汇率不同于记录实际结算时应用的汇率而形成的。
5.期汇合同
期汇合同是客户与外汇经纪银行签订的将由银行按约定的远期汇率在未来日期把一种货币兑换成为另一种货币的契约。这种合同对进出口商人显得尤为重要,进出口商人从订立贸易契约到支付货款,通常都要经过一段时间。也就是说,他们要在将来某一日期才能获得外汇收入或支付外汇款项。为了确保这笔外汇兑换本国货币的数额,就从事远期外汇交易,以免汇价变动所造成的风险。通常采用的办法是“套期保值交易”,至于具体技巧,则在第二节有详细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