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据发行融资安排”如何进行?
书籍:会计师实用全书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会计师实用全书》第665页(423字)
票据发行融资安排是一项中期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承诺。根据这种承诺,借款人可以用自己的名义发行短期票据,包销银行承诺购买借款人未能销售的部分或承担提供备用信贷的责任。就银行借款者而言,票据通常就是短期存款证。而对非银行借款者而言,票据通常采取欧洲票据的形式。这项融资安排最具代表性的承诺期为5—7年;大多数以美元计值,面额很大,通常为50万美元或更多,持票人在他们的资产负债表中把票据列为一项资产,而包销承诺通常不在资产负债表上显示出来。该项融资安排的成功主要在于它把银团贷款中原由单个机构履行的职能分散到由不同机构分开履行和承担,资金的安排人不必象银团贷款那样提供贷款,而是在借款人需要资金时,首先为借款人提供向其他投资者出售票据的途径。这项金融创新第一次正式出现是在1981年为新西兰的融资安排中,此后,该项业务迅速发展,特别是1985年融资技术进一步改进后,更增加了其对借款人和投资者的吸引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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