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基斯坦1994年棉花标准化立法
书籍:世界农业法鉴上部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上部》第121页(568字)
巴基斯坦于1994年11月10日颁布《棉花标准化法案》。1987年,在联邦政府要求下,亚洲发展银行、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和联合国粮食及农业组织(执行机构)联合制定计划。旨在建立一个对实现经济目标有益的机构,此机构的目的是将后期收获质量管理应用于棉花的生产中以提高籽棉和皮棉的质量并制定合理的价格,并由有关立法部门对此制定规章。随着巴基斯坦经济发展,1987年制定的计划在一些方面已不再符合巴基斯坦棉花业的发展,如在省级或联邦的管理范围发生混淆等。这样,巴基斯坦起草了《棉花标准化法案》,提交到农业部门并与有关部门进行研讨。在获得商业部、司法部等部门的批准后,最终草案提交到总理办公室并被1994年10月17日的联邦政府内阁会议审议通过。此次会议决定该法案将于如下前提下颁发:(1)1987年的计划在1995年终止执行,并届时建立巴基斯坦棉花标准化协会;(2)届时此法案应用于即将到来的产棉季;(3)随着国际财政援助的结束,只有在征集的税款可以保证年度财政收入的情况下,棉花标准化协会才可以开始运作;(4)需要颁布相关立法才可以执行已获批准的政府行为计划。在议会未召开时,进一步的决定由总统制定。本法还规定,在农业部制定主要关于申诉、仲裁、标准化、质量管理等方面的规章后,新法案即开始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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