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品种保护范围立法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上部》第210页(245字)

德国原来禁止对植物品种给予专利权和品种权的双重保护,规定获得品种权的植物品种不能再申请专利。1974年《植物品种保护法》修订后,规定受保护的品种为列入品种目录表的植物品种,即凡列入品种目录表中的植物品种可以获得品种保护。国家专利法也据此作出对品种保护法不予保护的品种可给予专利保护的规定。1992年《植物品种保护法》再次修订后,将品种保护范围扩大到所有植物属种。根据这一变化,国家专利法删除对品种保护法不予保护的品种可给予专利保护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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