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律宾林业管理机构立法
书籍:世界农业法鉴上部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上部》第621页(193字)
菲律宾1987年根据总统签署的法令将自然资源部改名为环境和自然资源部,部内设林业管理局、生态研究与发展局、公园及野生动物管理局等。其中,林业行政由林业管理局主管,林业科研主要归生态研究与发展局主管,自然保护主要归公园及野生动物管理局主管。木材生产发展的职权过去由与资源部平行的木材工业部领导,后来根据总统签署的法令移交林业管理局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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