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国家公园管理定义立法
书籍:世界农业法鉴上部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上部》第663页(324字)
加拿大1998年《国家公园法》第1部分第1.2条规定,在此法令中:董事长是指按公共服务就业法令任命,主持环境部董事会工作的官员。部长是指由议会主席选派的加拿大皇家枢密院成员,并由他负责执行该项法令。公园是指《国家公园法》附录1中所述的国家公园或国家海洋公园。公园警卫是指依据公共服务就业法令任命的官员,其职责之一就是实施此法令。公共土地是指土地权属归皇家或联邦政府所有的土地,但对土地的使用和处置权受联邦政府与当地省政府所签协议的约束。公共土地包括这些土地上的水域及其他自然资源。公园主任是指依据公共服务就业法令任命,主持公园工作的官员,还包括根据公共服务就业法令由主持公园工作官员所任命的助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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