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饲养动物保护立法
书籍:世界农业法鉴上部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上部》第694页(274字)
法国《农村法典》规定:(1)禁止饲养、看管、拥有家养动物和驯养动物者,无论出于何种目的,剥夺其饮食;在其生病和受伤时不予治疗;将其安置在空间狭窄、气温不宜、设施简陋、布局欠合理的栖所和环境;使用拴系、围栏、兽笼可能使其遭受痛苦、受伤的装置。(2)严禁在下列条件下,将牛、羊、山羊和马科类动物置于露天地:不具备可以避免因气候变化致使动物遭受痛苦的设施和装置;无足够数量的围栏和拴系装置可能导致动物发生事故的天然屏障。(3)在高海拔围栏内饲养、看管和促肥的动物,惟有在夏季以外的季节方可被关在围栏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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