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林木种子管理立法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上部》第758页(197字)

1978年12月,国家林业总局发布《林木种子经营管理试行办法》。其中规定,必须建立相应的种子专业机构,抓好种子生产基地建设,尽快实现种子生产专业化。林业部门要统一管理林木种子,以提高种子质量为中心,全面加强种子经营工作,采好、管好、用好种子,实现种子质量标准化。以良好繁育中心为骨干,国营场圃为基点,健全良好繁育推广体系,加速造林良种化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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