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兽医设施开设处罚立法
书籍:世界农业法鉴上部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上部》第910页(264字)
日本1992年《兽医疗法》第20条规定:违反以下规定之一者,可处以50万日元以下的罚款:(1)违反第6条或者第7条第3项规定者;(2)违反第17条第1项规定者。第21条规定,违反以下规定之一者,可处以20万日元以下的罚款:(1)不承认第3条规定者,或者假意承认者;(2)违反第5条第1项规定者;(3)根据第8条第1项、第2项规定,不报告或者做虚假报告者。第22条规定,对于法人及法人代理人、使用人及其他从业人员,如果违反本法规定时,除处罚行为人外,对法人及相关人员亦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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