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内水面渔业地域种类立法
书籍:世界农业法鉴上部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上部》第1011页(225字)
韩国《内水面渔业开发促进法施行令》第11条规定,依据法第5条第1项之规定的内水面开发地域,按照水面的利用及资源状态,指定分为以下三种:(1)特殊开发地域:水面在700公顷以上的水库、湖泊及农地改良设施水面并且可以进行资源增殖管理的地域;(2)一般开发地域:水面不满200公顷的水库、湖泊及农地改良设施水面,并且是可以进行资源增殖管理的地域;(3)河川开发地域:容易集中开发渔业的江、河川、河口地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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