芬兰渔业立法
书籍:世界农业法鉴上部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上部》第1023页(327字)
芬兰西南濒波罗的海,境内湖泊众多,发展渔业自然条件较好。芬兰政府于1956年颁布法令,宣布领海宽度为4海里,1975年颁布法令,宣布开始在其领海的邻接海区另划12海里邻接渔区。如邻接渔区与其他国家的领海和捕鱼区交叉,则在两国之间等距离处划一中线。之后政府又颁布法令,宣布200海里专属经济区,有权监督渔区和专属经济区内的一切捕捞活动。芬兰法律规定,丹麦、冰岛、挪威、瑞典等国的国民可在渔区内捕捞少量食用鱼或进行消遣性游钓渔业。自1976年开始,芬兰与欧洲经济共同体就有关保留其在共同体经济水域内传统的捕捞权利进行了谈判,并与挪威达成协议。芬兰政府为加强渔业资源管理,对国内捕捞业也制定了管理法令和规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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