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威特渔栅捕鱼许可立法
书籍:世界农业法鉴上部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上部》第1080页(254字)
科威特1980年颁布《鱼栅许可证的第20号法令》。其中第1条规定,鱼栅拥有者应持有渔业资源理事会根据有关规定签发的许可证,才能安装渔网。第2条规定,每个鱼栅应向劳工部交付10个第纳尔的费用。第3条规定,现有鱼栅持有者允许在本法令公布之日起,6个月内,根据本法令条款办理许可证。第4条规定,凡未办理许可证的鱼栅,依照本法令条款的规定将予以取缔。第5条规定,凡违反本法令条款者将按法律规定予以处罚。第6条规定,主管当局将于本法在官方报纸上公布之日起,执行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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