瑙鲁渔获分配立法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上部》第1102页(221字)

瑙鲁《海洋资源法》第6条规定:(1)根据下列条款,主管部长可经常对外国分配瑙鲁领海和专属渔区中或按第5条第(2)规定的由他指定的任何区域的总允许渔获量或其中一部分渔获量。(2)部长可以为瑙鲁保留领海和专属渔区或按第5条第(2)款规定的由他指定的任何区域的总允许渔获量或总允许渔获量中的任何一部分。(3)部长在根据第(1)款进行分配时,在他认为适当的情况下,可酌情给予任何国家、任何人以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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