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内水面渔业游捕限制立法
书籍:世界农业法鉴上部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上部》第1124页(197字)
韩国《内水面渔业开发促进法施行令》第35条规定,根据本法令第13条的规定,禁止以下各款之一的游捕行为:(1)使用小船的钓鱼的行为。但拟考虑钓鱼场的条件及水面情况,并依据道知事之申请,由水产厅长认可的情况例外;(2)处于依据《水产资源保护令》之规定的禁止捕捞的期间中或属于禁止捕捞体长不足的鱼类之捕捞;(3)被指定为自然纪念物的回归鱼种的捕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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