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摩罗外国捕捞执法授权立法
书籍:世界农业法鉴上部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上部》第1167页(286字)
科摩罗《关于外国渔船在科摩罗海域内活动的法律》第9条规定,为了监督本法及本法执行条例的各项规定的执行,渔业主管部长授权警察可以直接采取以下行动,而不需要事先办理凭证:(1)命令在科摩罗海区水域内航行的外国渔船停船并进行便于检查人员接近的各种操作;(2)登船;(3)命令船上人员向检查人员出示捕捞许可证、船上日志和其他有关渔船和船上渔获物的资料,检查这些文件并加以复制;(4)命令船上人员出示放在船上或属于渔船的所有渔网和其他渔具,等候检查,检查船上的所有渔获物;(5)命令船上人员做一些便于检查人员检查渔船是否违法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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