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登记管理机关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北京大学出版社《北京大学法学百科全书宪法学行政法学》第215页(235字)

负责办理婚姻登记手续并依法进行监督管理的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民政部门主管全国的婚姻登记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婚姻登记管理工作。我国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在城市是街道办事处或者市辖区、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在农村是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其职责为:办理婚姻登记,包括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的手续;出具婚姻关系证明;依法处理违法的婚姻行为;宣传婚姻法律,倡导文明婚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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