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北京大学出版社《北京大学法学百科全书宪法学行政法学》第255页(300字)

境内金融机构、非金融机构及境外中资金融机构和非金融机构在境外设立或者收购的从事存款、贷款、票据贴现、结算、信托投资、金融租赁、担保、保险、证券经营等项金融业务的机构。前述境内金融机构是指中国境内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境内非金融机构是指中国境内非金融性公司、企业及其他组织;境外中资金融机构是指境外中资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境外中资非金融机构是指境外非金融性中资公司、企业及其他组织。根据《境外金融机构管理办法》(1990年3月12日国务院批准,1990年4月13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规定,我国设立或者收购境外金融机构的审批管理机构是中国人民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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