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民法院执行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北京大学出版社《北京大学法学百科全书宪法学行政法学》第408页(235字)

没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需要采取行政强制执行措施时,申请人民法院实施的行为。人民法院对于行政机关的有关执行申请,必须先予以审查,经审查,如认为其申请合法,事实清楚,法院可依法作出强制执行的决定。人民法院应行政机关的申请而采取的强制执行属行政强制执行,和人民法院采取的司法强制执行的性质不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是对行政强制措施加以监控的重要方式,对防止行政机关滥用行政强制执行权,保护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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