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月花号”公约》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北京大学出版社《北京大学法学百科全书宪法学行政法学》第488页(382字)
北美普利茅斯殖民地的创建者于1620年11月11日订立的一份政治契约。为逃避宗教迫害和建立一个理想的“自由乌托邦”,一群英国清教徒1620年9月从英国普利茅斯港乘坐“五月花号”货轮出发驶向北美。在他们建立自治政府的权利由一份有效的公司特许状或皇家特许状认可之前,殖民者欲通过由自己制定的法律规则来维持殖民地的秩序,因而在“五月花号”的甲板上,由101名乘客中的大多数成年男子(41名)按照清教徒的教约形式,制定并签署了这份公约,以建立一个“民治政府”,“为殖民地的一般福利制定公正和平等的法律……”公约的效力一直持续到1691年普利茅斯殖民地并入马萨诸塞湾殖民地时为止。《“五月花号”公约》被认为是世界上近代意义的成文宪法的雏形和北美民主政体和美国宪法的起源之一;公约所确立的原则亦被视为美国立国最早的精神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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