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役军官法定任职年限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北京大学出版社《北京大学法学百科全书宪法学行政法学》第494页(989字)

我国法律规定的现役军官平时担任一定职务的最高任职年龄和各级军官平时任职的最低年限。由于现役军官的任职年龄直接关系到军队的整体结构和战斗力,故必须以法律明确规定。《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军官服役条例》(1988年9月5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根据1984年5月12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军官服役条例〉的决定》修正)对作战部队的军事、政治、后勤军官及专业技术军官的任职最高年龄等作了明确规定:①作战部队的军事、政治、后勤军官平时任职的最高年龄为:担任排级职务的为30岁;担任连级职务的为35岁;担任营级职务的为40岁;担任团级职务的为45岁;担任师级职务的为50岁;担任军级职务的为55岁;担任大军区级职务的,副职的为63岁,正职为65岁。在舰艇上服役的营级和团级职务军官,任职的最高年龄分别为45岁和50岁。作战部队的师级和军级职务军官,少数工作需要的,按照任免权限经过批准,任职的最高年龄可以适当延长,但是师级和正军职军官延长的年龄最多不得超过5岁,副军职军官延长的年龄最多不得超过3岁。②省军区(卫戍区、警备区)系统、后勤基地和分部、院校、科技单位的团级以下职务军官,任职的最高年龄依照上述作战部队军官平时任职最高年龄的相应规定执行:师级职务军官的任职最高年龄为55岁;副军职和正军职军官任职的最高年龄分别为58岁和60岁。③人民解放军各总部机关、大军区级机关的营级以下职务军官,任职的最高年龄依照上述作战部队军官平时任职最高年龄的相应规定执行:师级职务军官任职的最高年龄为55岁;副军职和正军职军官任职的最高年龄分别为58岁和60岁。总部和大军区级机关的团级职务军官的任职最高年龄,可根据工作需要,分别适当延长5岁至3岁。④专业技术军官平时任职的最高年龄:担任初级职务的为40岁;担任中级职务的为48岁;担任高级职务的为60岁。对担任中、高级职务的军官,确因工作需要,经过批准可相应延长5岁。⑤各级军官平时任职的最低年限为:担任排级职务的为3年;担任连级职务的为4年;担任营级职务的为3年;担任团级职务的为4年;担任师(旅)级职务的为3年。军级以上职务的由中央军委另行规定。四级舰艇、飞行中队、导弹连队的军官的任职最低年限为3年;三级舰艇、飞行大队、导弹营的军官,任职的最低年限为4年。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