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北京大学出版社《北京大学法学百科全书宪法学行政法学》第530页(179字)

行政机关依法使相对人丧失原已享有或取得的某种权利的行为。行政剥夺与行政赋予相对,行政赋予是行政机关给予相对人特定权利,而行政剥夺则是行政机关取消已经赋予相对人原已享有或取得的权利。如吊销营业执照,吊销驾驶证等。剥夺是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相对人对行政机关剥夺行为不服,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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