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北京大学出版社《北京大学法学百科全书宪法学行政法学》第627页(174字)

君主制的特殊形式。国王由贵族代表推选或由贵族代表会议选举产生的君主制国家。如奴隶制的罗国,由共和制改变为君主制的初期,由贵族代表推举选择君主。再如按1356年皇帝查理四世(Charlesiv,1347~1378)的“黄金诏书”(Gold Bull),德意志帝国皇帝由七个最有势力的诸侯选举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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