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北京大学出版社《北京大学法学百科全书宪法学行政法学》第717页(2059字)

简称“民革”。由原中国国民党民主派和其他爱国民主人士创建的、具有政治联盟特点、致力于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实现祖国统一事业、同中国共产党通力合作的参政党。

1911年孙中山领导的辛亥革命推翻封建帝制,创立中华民国,但中国人民反帝反封建的历史任务还没有完成。1917年俄国革命的胜利给孙中山以极大鼓舞,使他在绝望中看到了光明,决心“以俄为师”,推行“联俄、联共、扶助农工”三大政策,改组国民党,实现国共两党第一次合作。由于国民党内部对待三大政策问题上产生了根本分歧,出现了以廖仲恺、宋庆龄、何香凝为代表的国民党左派和以蒋介石为首反对三大政策的国民党右派。1927年北伐战争发展到长江流域时,蒋介石、汪精卫相继背叛革命、破坏第一次国共合作。继承孙中山爱国和不断进步的革命精神的国民党左派痛斥右派的倒行逆施,支持中国共产党在南昌举行的八一武装起义。国民党左派是最早的国民党民主派,是孙中山先生革命事业的忠实继承者。1931年九一八事变后,国民党的“不抵抗”和“攘外必先安内”政策遭到国民党民主派的坚决谴责,加速了国民党内部分化。国民党的爱国将领于1933年组织抗日同盟军,同年11月在福州成立中华共和国人民革命政府,提出同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和工农红军联合抗日反蒋号召,在上海先后组织中国民权保障同盟、中华民族武装自卫委员会总会,1935年在香港建立国民党民主派的秘密政治组织中华民族革命同盟,1941年在重庆秘密成立中国民主革命同盟(简称民革,后改称小民革)。1943年发起组织民主同盟座谈会,同年8月组织中国国民党民主同志联合会,后改为三民主义同志联合会(简称民联)。民联成立后,呼吁国民党内民主力量团结起来,组成和平民主生力军,和工农群众结成民主联合阵线,同国际民主力量相配合,集中打击反民主势力。抗战胜利后,国民党民主派的另一个组织中国民主促进会(后改名为中国国民党民主促进会,简称民促),于1946年三四月间宣告成立,发表成立宣言,忠诚于孙中山革命三民主义,以“民有、民治、民享”为最高准则,反对蒋介石内战独裁,要求国民党根据孙中山的天下为公精神,自动结束党治,建立联合政府。民促的活动遭到国民党反动派的镇压后,被迫转入地下继续进行反蒋宣传与活动。

1946年,国民党反动集团悍然撕毁停战协定和政协决议,向解放区全面进攻。在国民党统治区加紧镇压革命运动,迫害民主党派。1947年10月10日,中国人民解放军总部发表宣言,提出“打倒蒋介石,解放全中国”的号召。形势的发展要求国民党民主派进一步团结联合。1947年秋,民联、民促和其他国民党爱国民主人士的代表陆续在香港集合,经协商决定组成中国国民党民主派联合代表大会筹委会。同年11月中国国民党民主派第一次联合代表大会在香港开幕,1948年1月大会通过有关文件、选举产生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中央执行委员会,据此,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简称民革)正式宣告成立,在政治上、组织上同蒋介石把持的国民党完全决裂,以“建设独立、民主、幸福之新中国”为其《行动纲领》。民革成立初期,民联、民促保持各自组织之相对独立性,实为国民党各民主派别和其他爱国民主分子的联合组织。1948年4月30日中共中央发布纪念“五一”国际劳动节口号并号召各民主党派迅速召开政治协商会议后,很快得到民联、民促、民革的热烈响应。8月1日毛泽东复电李济深等,对赞同召开政协会议表示“极为钦佩”,并指出一切民主力量亟宜加强团结、早日“建立独立、自由、富强和统一的中华人民民主共和国”。此间,民革利用和国民党的历史关系,在推动国民党军政人员举行起义、归向人民方面,起了应有作用。

1949年,民革、民联、民促都参加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参与制定共同纲领,它们的许多领导人参加中央人民政府工作。同年11月,在北京举行中国国民党民主派第二次代表会议,决定由三组织统一组成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民联、民促宣告结束)。

新中国成立以后,民革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作为自己的政治纲领,以《宪法》作为自己的活动准则,成为我国多党合作和爱国统一战线中的一个成员参加国家政权工作,参与国家重大问题的协商。贯彻“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方针,将工作重点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履行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职能。在两个文明建设、促进祖国统一事业、巩固世界和平事业和宣传国家各项方针政策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民革发展党员,以同原中国国民党有关系的人士,同民革有历史联系和社会联系人士和其他人士为对象,着重吸收其中有代表性人士和高级知识分子,现有党员共42000多人。民革中央主办有向国内外公开发行的报纸《团结报》,设有团结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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