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危妊娠的重点监护

出处:按学科分类—医药、卫生 北京出版社《临床护理全书妇科·产科分册》第174页(679字)

对高危妊娠的重点监护,在临床上可分为下列各期进行。各期都有不同的重点监护内容,大致如下:

①早期妊娠:自早孕至孕15周,可通过产前咨询门诊和遗传咨询门诊确定本次妊娠的高危程度,从而决定妊娠是否可以继续。

②中期妊娠:孕16~27周末,主要是监护胎儿的生长发育。检查方法有闭经日期推算妊娠法,宫底高度推算法,超声胎头双顶径、胎体、胸围和腹围测量法等。

③晚期妊娠:自孕28周至分娩前。观察胎儿的成熟度,可用膜穿刺和羊水分析法。为了了解胎盘功能和胎儿宫内情况,常用尿雌三醇、血胎盘泌乳素(HPL)、血耐热碱性磷酸酶等测定,以及胎动计数、胎心率监护、催产素应激试验等方法。大多数与产科有关的并发症都发生在这一时期,因而晚期妊娠是围产期监护的重要阶段。

④分娩期:主要监护分娩能否顺利进行。具体内容都包括在“产程图”内。产程图的内容包括同步观察宫缩、宫口开张、先露下降、胎心率、羊水、母体血压、各种用药效果包括常用的催产素效果等。有条件的还可进行胎儿头皮血pH值测定和进行血气分析等。要根据产程图的不同图型,早期发现可能发生的难产,从而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⑤新生儿期:通过对高危胎婴儿的重点监护,力求提高围产儿的存活率,降低围产儿的死亡率和新生儿后遗症又称障碍儿的发生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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