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贸组织农产品减让承诺立法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下部》第2033页(297字)

世界贸易组织《农产品协议》第3条减让与承诺的一体化中规定:(1)每一成员方减让表第四部分中的国内支持和出口补贴承诺构成限制补贴的义务,并在此成为1994关贸总协定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2)受第6条规定的约束,成员方提供的有利于国内生产者的支持不应超出该成员方减让表第四部分中具体规定的承诺水平。(3)受第9条第2款第(2)子款和第4款规定的约束,成员方对其减让表第四部分第2节中具体规定的农产品或一组农产品所提供的第9条第1款中所列出口补贴不应超出其减让表中具体规定的预算支出和数量承诺水平,也不应对其减让表未具体规定的任何农产品提供这类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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