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共体农产进口技术规则立法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下部》第2068页(282字)

欧盟为实现在统一大市场内的商品流通,在1985-1991年间制定一系列技术法规,这些法规涉及进口农产品的生产、加工、运输、贮藏等各个环节。1985年5月7日,欧盟部长理事会发布有关技术协调和标准化原则:(1)欧盟各国投放市场的农产品必须符合必要的安全要求,这样,才可以在统一市场内部自由流通。(2)在制定农产品技术规格工作中,要使投入市场的产品符合规定的基本要求。(3)这些技术规格不是强制性的,它靠自愿性标准维持其地位。(4)国家权威机构对于符合协调标准生产的产品进行认可,证明这些产品符合指令规定的基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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