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水域商业排污控制立法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下部》第2387页(203字)

英国《水污染控制法》规定,除本法规定外,下列情况均属违法行为:(1)排入有关水域;(2)从大不列颠的领土经管道排入控制水域以外的海中;(3)从建筑物或工厂排入任何土地、湖泊、海湾、或不泄入河流的池塘。对违反者,即刻定罪时应处以不超过3个月的监禁或不超过400镑的罚款;或同时处以监禁及罚款;控告定罪时,应处以不超过2年的监禁或罚款,或同时处以监禁及罚款。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