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地方废物处理立法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下部》第2440页(174字)

日本《废弃物处理和清扫法》规定:(1)都道府县或市町村作为自身事务而进行的产业废弃物的收集、运输及处理应遵守的标准即为前条第1款所述政令所规定的标准。(2)都道府县或市町村可据地方条例的规定为修建产业废弃物的处理设施及该都道府县或市町村所进行的其他产业废弃物的收集、运输及处理作业征收所需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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