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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的制定与修订程序

书籍:工程师手册

出处:按学科分类—工业技术 企业管理出版社《工程师手册》第122页(5443字)

制定与修订标准是一项综合性强、技术复杂、涉及面广的工作;因而,制定与修订标准要按照规定的程序,才能保证和提高标准制定与修订的质量和速度,进而达到标准的水平。

在标准化一般方法的基础上,按标准制定与修订的一般程序,如图3.2.1-1各个环节都有自己的工作内容。

图3.2.1-1 标准制定与修订程序

1.组织标准制定或修订工作组

在标准经过选题,制定或修订项目确定下达任务后,为便于开展工作并保证标准制定或修订质量和速度,应指定项目负责人与参加起草人员,一般由与标准有关的企业、科研机构、大专院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实行专业人员与标准化人员相结合,并组成标准制定或修订工作组。随即应提出制定或修订工作方案,其内容一般为:标准名称、适用范围;标准制定或修订目的并进行经济效益预测;对标准水平的要求;确定工作内容、分工、编制计划进度;制订经费预算和措施等。

2.调查研究

搞好调查研究,充分掌握有关资料,是制定或修订好标准的先决条件。调查的目的在广泛听取用户、厂家、设计、外贸、物资部门等方面的意见,了解当前的生产技术水平,并收集国内外的有关资料、动向等,以使制定或修订标准有可靠的、信赖的依据。

调查方式通常有函调和专人调查两种。函调就是把要调查的内容,用调查提纲与调查表形式寄往被调查单位进行调查。专人调查一般是以工作组的形式去有关单位调查,但为使被调查单位事前能有所准备,仍先将调查提纲寄往被调查单位,面上的调查一般采用函调的方式。

调研过程中应收集的资料,主要是标准化对象的历史、现状和发展等方面的。这些资料可以作为起草标准时分析、对比、参考和借鉴之用。一般可概括为以下三类。

一是国内外有关的标准资料,特别要注意发达国家名牌公司的标准资料;科技成果情报以及专利报告等。

二是设计、制造、使用等方面的意见与所制定或修订标准有关的历年生产统计资料。

三是为证实某一项技术经济指标而进行试验验证需要的第一性资料。如有关的技术数据、检测水平及条件等。

在调查的基础上进行综合分析,提出调查分析报告,以使标准化工作与科学技术发展始终保持同步,从而确定标准应达到的水平,和需要试验验证的项目。

3.试验验证

标准中有关的技术参数,有的要根据使用要求或配套关系确定,有的可以根据经验确定,有的可以通过理论分析或计算确定。对于重要的,特别是新的技术性能要求与参数、材料、新的试验方法与抽样方案、可靠性指标或耐久性等,应当通过必要的试验验证,证明切实可行后才能正式纳入标准。

在制定或修订标准过程中,根据不同目的,进行试验验证一般有以下几种。

(1)验证性摸底试验 这种试验内容广泛,与确定标准的质量与水平密切有关。其试验目的是全面验证标准的科学性和企业所能达到的实际水平。

(2)材料和工艺改革试验 这种试验是为改进产品质量、提高标准水平而进行的。因而不是经常性的,但实用价值很大。

(3)研究性试验 这种试验是为制定基础标准和各种试验方法而进行的,具有很强的研究性质。例如,公差与配合、螺纹公差、齿轮传动公差等精度标准中的用于计算公差值的公差因子都是通过试验得到的。又如环境适应性试验、产品可靠性试验等。

通常是根据调查分析提出的验证项目,逐项进行试验验证以及可行性分析,并编写报告作出结论。

试验验证可以与系统收集技术参数一起进行,也可以单独进行。为了尽可能减少试验次数,迅速而经济地取得正确结论,需对试验进行合理设计,并制定验证程序和方法,试验验证可以在专门的设备上进行,也可以在生产现场结合实际作业进行观察、测试,或两者相结合。可以从全国进行大规模抽样获取数据、也可以采用典型试验选择富有代表性企业进行抽样。由于我国地域广阔,环境条件差异较大,各企业间的生产条件相差亦较大,试验验证工作应考虑不同条件的需要,以使标准具有普遍指导意义。

4.编制标准草案(征求意见稿)

在广泛调查研究,系统掌握资料和试验验证的基础上,拟定出各种可能方案进行分析、对比、综合评价,拟定出最佳方案,便可着手编制标准草案。这时应根据标准化的基本原理和制定或修订标准的原则与要求,应用系统工程、价值工程等观点与方法,把标准化对象作为标准系统的一个子系统,分析它的各种技术特性和参数,以及各种因素的相互影响。在此基础上,首先是拟定标准草案总体结构,即章、条的构成及其先后顺序等,然后拟定各条的技术内容和要求。

在起草标准时,把标准定在什么水平上,前提当然是遵循标准水平的阶梯上升模式。可常常会有不同的看法。这要从两个方面妥善地解决这个问题。一方面是在编制标准时,应当力求先进,不可迁就落后;另一方面是要从技术上和管理上寻求突破口,为采用先进标准创造条件。只求条文内容的先进性,而无先进技术为基础的标准,是难以贯彻执行的。

为了阐明标准内容的依据,便于标准内容进行充分地、进一步地征求意见,应同时编写“标准编制说明”。其内容一般为:工作简要过程;采用国际标准的情况;确定标准主要内容(如技术指标、参数、性能要求、试验方法等)的论据;主要试验验证的分析、综述报告、预期的经济效益;与国外同类标准的对比;与现行法规和国家标准的关系;其他应予说明的事项、重要的内容解释等。

对于需要备有标准物质或标准样品的标准,在征求意见时还应同时提供。

5.征求意见

为使标准制定或修订的科学合理,尽可能避免片面,标准草案(征求意见稿)提出后,应将标准草案连同编制说明一起,发到有关企业、科研单位、大专院校和管理部门广泛征求意见。这样,既可吸收各方面的研究成果和先进经验,也利于协调各方面的关系;既有利于防止标准产生技术性错误,也有利于充分反映各方面的要求,使标准将来能更好地贯彻。

在书面征求意见的同时,还可以通过座谈会或讨论会的形式,当面听取意见。

对于有些争议性较大的标准草案初稿,经第一次征求意见修改,还可再次征求意见。必要时,还可能要作补充验证,以使标准草案更加完善。

征求意见结束后,应将征集到的意见,分别归纳处理,认真分析研究,确定采纳与否、说明理由。对于确定采纳的意见和内容,均应相应修改草案和编制说明,进而完成标准草案送审稿。同时还编制“意见汇总及处理表”。

6.标准草案审查

标准草案审查也是标准制定或修订过程中的重要环节,对标准的先进性、合理性、协调性、可行性起着切实的把关作用。为确保标准的水平和质量,标准的审查同样要有生产、使用、科研、设计、高等院校等有关的专业人员与标准化人员参加,以使审查者具有广泛的代表性。

企业标准草案的审查由该标准的主管单位主持。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草案的审查,由相应的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主持。未成立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则由主管部门的归口单位主持。

标准审查的方式有会审与函审。对技术、经济意义较大,涉及面广或意见分歧较大,需通过审查进一步协调的标准草案,应进行会议审查,对涉及面较小或意见分歧不大的标准草案,可用函审。

当采用会议审查时,会上应充分讨论,尽量取得一致意见。若会上对某些问题由于意见分歧较大实在无法统一时,起草工作组在会后进一步研究提出修改方案,再次征求意见。必要时报请有关主管部门协调、仲裁,并将协调、仲裁结果通知参加标准审查会的成员。

当采用函审时,应限定回函期限,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一般有一个月左右即可。若函审中意见分歧较大,起草工作组应对送审稿修改后,再次进行函审或改用会议审查。若仍有较大意见分歧时,可报请有关主管部门协调、仲裁。

标准审查后,应通过会议纪要或整理函审结论,编制“意见汇总及处理表”。

7.编制标准草案(报批稿)

在对标准草案审查后,按审查意见修改完成最后草案稿,即标准草案报批稿,以及相应的编制说明,以便报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办理报批手续。

标准上报批准,一般应附有如下文件:标准草案(报批稿);标准编制说明;审查会议纪要或函审结论;意见汇总及处理表:国外现行同类标准的对比与分析;废除现行有关标准的建议;贯彻标准的要求和措施等。

审核的主要内容是:上报文件是否齐全;标准格式和编写质量是否符合要求;有关内容与国家的法令、法规是否协调一致,与相关标准要求是否统一;在审查中有无重大分歧意见需进一步协调。审核后,符合要求的,送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发布,不符合要求者、通知负责起草单位进行修改。

8.标准的审批、发布

标准必须经主管机关审批、发布,才能实施。各有关单位及企业内各部门应严格执行。

目前,我国标准的审批和发布,采取分级分口管理办法。

国家标准,属于工农业产品和军民通用方面的基础标准,报国家技术监督局审批发布;属于工农业产品标准由产品归口部门审批,报国家技术监督局编号和发布;属于工程建设方面的标准,报国家基本建设委员会审批和发布;属于药物和卫生防疫方面的标准,报卫生部审批和发布;属于环境保护方面的标准,报国家环境保护局审批和发布;属于军工方面的标准,报国防科工委审批和发布;特别重大标准,报国务院审批。

行业标准由主管部门审批和发布,并报国家技术监督局编号、备案。

地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主管部门审批和发布。

企业标准,原则上由企业负责人批准、发布。但是,作为商品交换条件的企业产品标准,或超出一个企业范围使用的企业标准,则按企业的隶属关系,由规定的上级生产主管部门审批和发布,并报当地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以上就是标准制定与修订程序,以及各环节的具体工作内容。由于现代科学技术和生产的发展非常迅速,为加快标准的更新速度,应尽可能缩短标准制定与修订周期,对充分发挥标准的作用有重要意义。为此,在制定与修订标准时,在保证制定标准质量的前提下,结合各类标准的实际情况,可以对上述程序的某些环节或步骤予以简化。

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来制定标准时,其制定程序基本上同前,并按《采用国际标准管理办法》执行。但要十分注意可行性分析和研究,搞清它们的历史和现状,并分析研究其发展趋势;考察其是否符合我国自然条件、资源条件、使用要求和我国有关的法令和法规;是否有利于补充和完善我国的标准体系,使标准之间衔接、协调配套;并找出我国技术装备水平、工艺水平、测试手段等与国外标准的差距等等。然后,在分析对比的基础上,合理确定采用的程度,是“等同采用”、“等效采用”或“参照采用”,并进行必要的试验验证,采取相应的措施,以便采用的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能得以在生产中迅速贯彻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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