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鲜野生动物狩猎立法
书籍:世界农业法鉴上部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上部》第707页(211字)
朝鲜野生动物保护法律规定:(1)境内绝大多数野生动物种类都受保护,只有狐狸、猞猁、乌鸦、雀鹰允许狩猎。(2)野猪在庄稼成熟季节经批准可以组织狩猎。(3)狩猎时不准使用铁夹子。(4)国家对猎枪实行严格管理,不准私有,凡需要使用的单位,要向上级提出申请,经国土管理总局批准,统一发给,使用后上交统一管理。(5)当地管理部门必须采取种饲料地和投放饲料的办法给野生动物补充食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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