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狩猎方法禁则立法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上部》第798页(198字)

香港《野生动物保护条例》第7条规定,任何人不得以下列方法猎取任何野生动物(1)使用生饵引诱或播放录音引诱;(2)使用任何陷阱;(3)使用任何武器;或(4)使用除了署长为本条之目的而在宪报上公布的许可狩猎用具以外的任何狩猎用具。任何人不得持有除署长为本条之目的而在宪报上公布的许可狩猎用具以外的任何狩猎用具,也不得为猎取野生动物之目的而设置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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