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西兰第二类动物疾病检疫立法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上部》第933页(272字)

新西兰《动物法》对第二类动物疾病检疫名单规定如下:红血球孢子虫病、炭疽、伪狂犬病、巴贝斯病、地方性脑炎、恶性卡他病、牛布氏杆菌病、脑脊髓炎、马传染性贫血、短暂热(一日热)、家畜淋巴管炎、家禽壁虱热、鼻疽、牛水心病、传染性支气管炎(家禽)、壁虱病、牛长期痢疾、绵羊跳跃病、毛皮结块病、淋巴瘤病、家畜疥癣、类鼻疽、粘膜病综合症、结节虫、鹦鹉病、Q热、狂犬病、裂谷热、羊疥病、绵羊痘、紧贴蚤、痘、捷申病(猪脑脊髓炎)、血球内原虫病、旋毛虫病、锥虫病、结核病、土拉伦斯菌病(野热)、牛皮蝇。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