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建立海南经济特区的决议》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北京大学出版社《北京大学法学百科全书宪法学行政法学》第76页(334字)

一个建立经济特区的决议。1988年4月13日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为了加快海南岛的开发建设,国务院提出关于提请审议建立海南经济特区的议案,建议划定海南岛为经济特区,实行特殊的经济政策和新的经济管理体制,并建议授权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经济特区的各项单行经济法规。第七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审议了国务院的议案,通过了关于建立海南经济特区的决议。决议指出:①划定海南岛为海南经济特区。②授权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海南经济特区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遵循国家有关法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有关决定和国务院有关行政法规的原则制定法规,在海南经济特区实施,并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国务院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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