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北京大学出版社《北京大学法学百科全书宪法学行政法学》第232页(291字)

行政主体或行政主体委托其他技术性机构对行政相对人的某种物品或证件、材料等进行鉴别、评定,以确定其真伪、优劣,或确定其性质成分等。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1994年10月27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设立医学技术鉴定组织,负责对婚前医学检查、遗传病诊断和产前诊断结果有异议的进行医学技术鉴定。《国境口岸传染病监测试行办法》(1980年6月18日卫生部发布)规定,卫生检疫机关对进出我国国境的人员(包括过境人员)和交通工具等,进行传染病监测,监测的内容包括对相对人的病原体进行分离鉴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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