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北京大学出版社《北京大学法学百科全书宪法学行政法学》第420页(215字)

资本主义国家中不以政党为基础,而以个人的才能和地位等条件为基础,挑选若干人作为内阁成员组成的内阁。阁员都由国家元首指定,包括不以党派关系入阁的政党成员、无党派人士及专家等等。通常在国家局势不稳,或政党组阁发生困难时组织事务内阁。如1931年英国就成立了为挽救严重经济危机的事务内阁。由于缺乏政治基础,这种内阁大都是短命的或软弱的,一旦渡过政治危机,事务内阁往往被政党内阁所代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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