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处理办法》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北京大学出版社《北京大学法学百科全书宪法学行政法学》第650页(309字)

关于医疗事故处理的行政法规。1987年6月29日国务院发布,目的是为了正确处理医疗事故,保障病员和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维护医疗单位的工作秩序。该法规共6章29条,主要内容有:①对医疗事故作出界定;规定医疗事故的排除情形;②规定医疗事故的分类与等级和医疗事故的处理程序;③规定医疗事故的鉴定与处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由有临床经验、有权威、作风正派的主治医师、主管护师以上医务人员和卫生行政管理干部若干人组成,鉴定应当以事实为依据,符合医学科学原理,并以书面形式作出。该法规为正确处理医疗事故、解决医疗事故纠纷提供了法律依据,促进了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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