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北京大学出版社《北京大学法学百科全书宪法学行政法学》第820页(394字)

加入苏联加盟共和国并基于自治原则不行使苏联和加盟共和国职权的苏维埃社会主义民族国家。自治共和国的职权由它所加入的加盟共和国授予。苏联共有20个自治共和国,其中16个隶属于俄罗斯联邦,其余4个自治共和国分别隶属于乌兹别克加盟共和国(1个)、格鲁吉亚加盟共和国(2个)、阿塞拜疆加盟共和国(1个)。自治共和国各有自己的宪法、领土、国籍。每一个自治共和国都有最高国家权力机关自治共和国最高苏维埃及其最高苏维埃主席团、部长会议(政府)、最高法院、苏联总检察长任命的自治共和国检察长。自治共和国不是主权国家,无权脱离苏联,不是苏联的主体。自治共和国从一个加盟共和国加入另一个加盟共和国,必须有本自治共和国居民的意志表示并同有关加盟共和国进行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由苏联作出决定。自治共和国的公民是该自治共和国加入的加盟共和国的公民,也是苏联的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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