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内亚物种完全保护立法
书籍:世界农业法鉴下部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下部》第2356页(182字)
几内亚1990年《野生动物保护法》规定,完全保护的物种在全国范围内进行严格的保护。除了由于科学原因的特殊弃权外,不得进行狩猎、捕捉或出口、进口。只有在考虑到总的利益时,才能对生物授权进行上述活动。完全保护的物种包括长颈鹿、大象、瞪羚、黑豹、豹、黑猩猩、鸵鸟、鹈鹕、大红鹳、白鹳、猫头鹰、乌龟、鳄鱼、胎生的蟾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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