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1990年大气污染控制立法
书籍:世界农业法鉴下部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下部》第2425页(271字)
进入20世纪90年代后,为解决空气污染问题,美国总统于1990年11月15日签署《清洁空气法》,该法确定目标是,在今后10年削减一半产生酸雨的污染物,减少由于工业排放的城市烟雾和消除大部分有毒化学品。该法规定,燃煤电厂削减50%的二氧化碳排放量,要使汽车制造商制造的汽车削减40%的污染排放物。同时,为削减75%污染物,要求工厂取消189个化工产品。该法还要求,到20世纪末,酸雨污染物排放量削减1000万吨。对一些城市烟雾排放要求在5至17年内达标,对洛杉矶那样的城市则要求20年内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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